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我公司加气站、储备站的项目批复

浏览次数:  439次      日期:2015/1/16 15:09:32

关于富锦市泰达燃气经销有限公司建设LPG加气站项目的批复 


黑建城〔2013〕107号 
关于富锦市泰达燃气经销有限公司建设LPG加气站项目的批复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   你局《关于富锦市泰达燃气经销有限公司LPG加气站的立项申请》(佳建呈字[2013]70号)收悉。根据《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同意富锦市泰达燃气经销有限公司在富锦市锦绣大街东段道北(东平社区5组)建设LPG加气站1座。请你单位责成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设计,设计图纸须经你局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。 
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3年9月16日
省住建厅报道链接:http://www.hljjs.gov.cn/plus/view.aspx?aid=40816
关于对佳木斯裕丰泰达燃气有限公司建设LPG储配站等项目燃气行政许可、审批项目审核情况的公示 
时间:2013-09-06 10:31   来源:未知   阅读: 132次   
   根据《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》及我厅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规定,经审核佳木斯裕丰泰达燃气有限公司建设LPG储配站等2个项目符合相应审批标准规定。现将具体项目名单公示如下。公示期限自2013年9月6日起至9月13日结束。届时,如无相关单位及个人实名投诉,我厅将依法核发相关审批文件。
联系人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郝春雷;
电 话:0451-53633357。
附件:燃气行政许可、审批项目名单
省住建厅新闻链接:http://www.hljjs.gov.cn/plus/view.aspx?aid=40782